close

  省衛生計生委下發通知,提高新農合補助標準,明確意外傷害報銷補償範圍地震、火災致傷 新農合給報來源:新文化報 - 新文化網
  本報訊(記者 楊益) 近日,省衛生計生委下發了《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明年,我省新農合的財政補助標准將提高至每人每年360元,同時逐步取消42種重大疾病的轉診限制,維護參合農民就醫選擇的自主權。
  繳費標準提高每人每年多交10元
  2015年,新農合的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60元(中央204元,省101.4元,縣、市54.6元;延邊州執行西部政策:中央252元,省70.2元,縣、市37.8元)。農民個人參合繳費從每人每年90元提高到100元,新農合籌資標準從每人每年410元提高到460元。農村低保對象、五保供養對象(含農村孤兒)參合的個人繳費部分,民政部門全額資助;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及60周歲以上老年人個人繳費部分,民政部門按每人每年30元予以資助。
  我省將繼續堅持政府組織、自願參合原則。凡在我省縣域內農村常住的農村居民應在戶籍所在地以家庭(戶口簿上的人數)為單位參加新農合,中小學生隨父母參加戶籍所在地的新農合,如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不予報銷。各地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結合各地實際,抓緊召開新農合啟動工作會議,確保參合率穩定在95%以上。外出務工、經商人員的個人參合費用收繳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延長至春節前後,但不得超過2015年2月底。
  住院沒經轉診按20%比例報銷
  鼓勵參合人員首先選擇縣(區)及縣(區)以下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因病情需轉省、市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簽署轉院意見後,由患者親屬或本人持患者身份證、戶口本、新農合卡(證)到縣級經辦機構辦理轉診手續,縣級經辦機構應對患者的參合身份進行認真審核,即時辦理,並向患者告知相關報銷政策。省內的省、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沒經轉診的,按照20%的比例給予報銷。
  普通疾病要逐步實行差異性報銷補償政策,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有能力診治的疾病病種,如無併發症及危、急、重症情況,原則上不予轉診。患者及家屬要求轉出治療的,要辦理相應的轉診手續。轉出後,均按轉入定點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降低20個百分點予以報銷;不辦理轉診手續均按照20%的比例予以報銷。具體的病種範圍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縣級醫療機構診治能力和服務水平研究確定,文件另行下發。在沒下發文件前,按照原政策執行。
  42種重大疾病逐步取消轉診限制
  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兒童苯丙酮尿症、兒童尿道下裂等42種重大疾病,將逐步取消轉診限制,維護參合農民就醫選擇的自主權。
  慢性腎功能不全(終末腎病)門診血液透析採取按次定額付費辦法,省(市)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血液透析,每次限價400元,新農合定額補助280元,患者自付120元;縣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門診血液透析每次限價360元,新農合定額補助280元,患者自付80元。
  將0~14周歲苯丙酮尿症(PKU)(包括四氫生物蝶呤(BH4)缺乏症)患兒納入特殊疾病門診統籌補償範圍。治療苯丙酮尿症必需的特殊食品(不含有苯丙氨酸成分的米、面、奶粉、蛋白粉等)、專用藥品(鹽酸沙丙蝶呤片、L-多巴、5-羥色胺)以及血苯丙氨酸檢測等費用納入新農合報銷範圍。治療苯丙酮尿症的定點醫療機構由縣級新農合管理機構自行確定和管理,報銷補償按相應比例給予報銷,年度個人累計補償總額不超過1.5萬元。  (原標題:地震、火災致傷 新農合給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x79sxjdz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