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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雲南省臨滄市一中學被曝幾十名女學生疑遭下藥、被迫賣淫。據知情者稱,中間人許某系當地大姐大,威脅女生至包房陪酒,併在酒中下迷藥。此外還有爆料稱女生被當作禮物送給領導使用。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12月4日澎湃新聞網)。
  在社會生活中,女性是容易遭受不法侵害的群體,而懵懂的小女孩更是高危的弱勢人群。性侵害女孩的犯罪手段大同小異,利用有些女孩單純、虛榮和膽小的弱點,一步步誘使她們遭受侵害。正是看準了女孩子缺乏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罪犯們才敢於頻頻作案並頻頻得逞。
  面對此類令人痛恨又痛心的案件,亟待我們反思,為何歹徒們能夠肆無忌憚地長期作案,如何才能更好地保護女孩子?
  從女孩子自身角度說,缺乏必要的生理教育、心理教育以及安全教育,缺乏足夠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導致了事發前不知道辨識危險,事發中不知規避危險,事發後不願或者不敢告訴家長、告訴警方,讓罪犯得以逍遙法外乃至繼續為非作歹。
  從家長和學校方面說,缺乏對孩子嚴密的關註和監護,缺乏和孩子有效的溝通,沒有讓孩子們養成自律、規範的學習和生活習慣,搞不清孩子們的生活、學習狀態,沒有意識和手段去關註孩子們的異常變化。所以,才有多名女孩遭受了長期的性侵害,而家長和學校卻渾然不知。
  子女遭受侵害是父母的失職,未成年人群遭受侵害是社會的失職。亡羊補牢,相關的補救措施不能再耽擱了。家長和學校必須立即行動起來,加強對女孩們的安全教育和監護,讓女孩們遠離侵害的威脅。
  江蘇 許曉明/讀者
  (原標題:保護女孩須更嚴密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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